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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推进依法办好福建教会
新闻来源于:办公室 发表于:2018-9-20 16:58:15 浏览2353次 2018年9月18日,福建神学院福湾讲坛迎来新学年第一讲,《中国宗教》杂志社刘金光社长应邀为全院师生带来“新时代管理宗教事务新依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解读”的专题讲座,福建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福建神学院院长岳清华牧师对刘金光社长的到来进行隆重地介绍,并表示热烈地欢迎。
刘社长分别从六个方面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对《条例》的重要意义、修订工作的有关情况、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重点内容、新旧对比详解、学习宣传贯彻方面作了具体的阐述。
刘社长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不仅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更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条例》自2005年施行以来,极大地推动了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并在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宗教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已经不能满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需要,因此对《条例》加以修订,使相关制度更加完善显得尤为迫切。
《条例》修订过程一波三折,曾连续三年被中央政治局常委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也曾被国务院列为立法计划,直至2015年中央才正式成立《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条例》修订工作。修订工作期间多次召开会议,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最终于2017年9月7日对外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条例》。《条例》的修订始终坚持以问题导向、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条例》的重点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明确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职责;明确宗教团体的职能定位;加强对宗教院校的规范管理;赋予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厘清宗教财产权归属;加强对宗教财产的监督管理;加强税收管理;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对难点问题设置解决方案;新修订《条例》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行政处罚的调整。
刘社长提出要抓好新修订《条例》的宣传工作,需加强学习培训;可以通过制定一些配套办法,以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的问题。透过此次讲座,提高了我院全体师生的法治化意识,为进一步办好福建教会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撑。